监所管理(专升本)
专业代码:330101K 主考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新计划合格条件 |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 |
备注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0022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00927中国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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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 |
民法学 |
7 |
05680婚姻家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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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00930监所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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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36 |
●监所执法实务(综合应用课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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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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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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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00015英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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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9 |
罪犯劳动改造学 |
6 |
00928罪犯劳动改造学 |
|
13714 |
国外矫正制度 |
6 |
00931矫正教育学 |
|
14609 |
狱内侦查原理与实务 |
6 |
00932狱内侦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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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9 |
罪犯心理与矫治 |
6 |
00933罪犯改造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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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1 |
狱政管理学 |
6 |
00261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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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2 |
罪犯教育学 |
5 |
12561矫正原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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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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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9 |
●监所管理毕业论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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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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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已经合格的旧计划课程无须再报考对应左侧的课程。
●表示实践课
监所管理(专升本)
专业代码:330101K
专业名称:监所管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素质、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具备监狱工作和戒毒康复业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够在监狱从事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或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从事执法管理、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人才培养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本专业要求掌握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业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监所管理、罪犯改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管理、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法学、监狱学、戒毒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监狱工作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3.具备罪犯分类、狱内侦查、罪犯心理矫治、改造质量评估、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戒毒康复训练等基本能力;
4.具有刑罚执行、罪犯管理、教育改造、戒毒执法管理、教育矫治等基本能力;
5.了解监狱学和戒毒康复领域的理论前沿,了解国内监狱工作和戒毒工作的发展动态,了解国际刑罚执行和罪犯矫正的发展趋势以及戒毒工作的发展趋势;
6.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7.具有较好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主干学科:法学、教育学、社会学
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3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门,共计55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3门,不得少于15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2门(6)、外语(7)、狱政管理学(6)、罪犯教育学(5)、狱内侦查原理与实务(6)、罪犯劳动改造学(6)、罪犯心理与矫治(6)、国外矫正制度(6)、监所执法实务(7)。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民法学(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刑事诉讼法学(4)、中国监狱史(4)、国外矫正制度(6)、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实务(6)、中国司法制度(4)、监所法律文书(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
建议优先选择:中国监狱史(4)、国外矫正制度(6)、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实务(6)。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监所执法实务(7)。
2.毕业论文。
其他说明:
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监狱学基础理论、教育改造学、狱政管理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注:停考专业。办理毕业证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